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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将进驻合肥、亳州、安庆等六市开展专项督察

时间:2020-10-10 15:30

作者:绿衡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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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安徽省召开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启动会议。副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树山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会议部署对合肥、亳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6市分两批开展专项督察,宣布4个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总协调人名单,并进行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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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督察作为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作为督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把“利剑”,取得了应有成效。我们要总结好、坚持好、运用好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2016-2019年,我省开展了两轮生态环保督察,实现了督察市县全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近年来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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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此次对6市进行的专项督察,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坚持实事求是,是督察工作的一次创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发扬严谨作风,精准发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督察工作担子很重,必须坚定信心,直面问题,剖析问题,追根溯源,厘清责任,提出整改对策建议,坚定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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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各市要正确对待督察、积极支持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支持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要客观真实提供资料,实事求是报告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积极配合,明确专人与各督察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提供业务支持。各督察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开展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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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贺泽群通报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安排,指出我省今年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前提下,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安排对合肥等6市开展专项督察,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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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培训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此次专项督察工作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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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把“利剑”。此次督察系专项督察,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是督察工作的一次创新。

专项督察将聚焦重点抓督察。专项督察将分两批进驻6个市,第一批进驻合肥、亳州、芜湖、安庆;第二批进驻马鞍山、铜陵。

如聚焦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督察,对合肥市重点检查落实《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情况,检查重污染河流治理、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河长制落实等工作情况及成效。

聚焦长江安徽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督察,对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4市重点检查“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落实情况、“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等。

聚焦蓝天保卫战督察,对亳州市重点检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情况,包括扬尘综合治理措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措施等情况。

根据会议部署,督察组将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推动问题改彻底、整到位,维护生态环保督察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